宜昌市夷陵区城建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东方大道延伸段(港窑路-伍龙路段)道路工程二标段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A020086-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6-2025-00741
3、项目名称:东方大道延伸段(港窑路-伍龙路段)道路工程二标段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000(万元)
6、最高限价:22000(万元)
7、采购需求:
港窑路-襄宜高速连接线,全长4.871km;主要涉及专业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电力通信管沟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365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1)中小微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大型企业单独投标时,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约定中小微企业分包合同份额应达到合同总金额50%,并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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