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智能管控系统部署及智能注气排卤集成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智能管控系统部署及智能注气排卤集成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TC25870A7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本项目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在金坛储气库端部署智能控制系统,通过高可靠通信架构、集中化控制工业数据平台,为智能运营、一键注采复杂逻辑控制等高级应用奠定数据基础;部署智能运营平台,通过智能运营平台将储气库的运营、执行、跟踪、分析进行展示,并快速提供需要的数据和报告;完成2套智能注气排卤橇的集成与部署等。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储气库运行效率、安全性和响应能力,以适配天然气市场动态需求和能源战略需求。为实现智能储气库的建设目标,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需委托承包商负责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智能管控系统部署及智能注气排卤集成技术服务工作。
储能技术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智能管控系统部署及智能注气排卤集成技术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标包一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9-28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13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9-28 15: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本项目的实施范围主要包括:在金坛储气库端部署智能控制系统,通过高可靠通信架构、集中化控制工业数据平台,为智能运营、一键注采复杂逻辑控制等高级应用奠定数据基础;部署智能运营平台,通过智能运营平台将储气库的运营、执行、跟踪、分析进行展示,并快速提供需要的数据和报告;完成2套智能注气排卤橇的集成与部署等。通过先进的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技术,提升储气库运行效率、安全性和响应能力,以适配天然气市场动态需求和能源战略需求。为实现智能储气库的建设目标,国家管网集团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需委托承包商负责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智能管控系统部署及智能注气排卤集成技术服务工作。
2.2 招标范围
1.储能技术有限公司金坛储气库智能化建设二期智能管控系统部署及智能注气排卤集成技术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1)在金坛储气库部署智能控制系统与智能运营平台,提升储气库的智能控制、智能调度、智能管理和风险预测等能力;
(2)在金坛储气库部署工控智能诊断系统,实现对工控系统健康状态的智能管理;
(3)在金坛储气库新建2套智能化注气排卤撬装设备并集成调试
(4)完成2项智能化成果鉴定。
2.3 服务地点
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
2.4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5 质保期
服务成果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6 标段划分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良好履行合同能力的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无。
3.3 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2根据所报的年度会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测算,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3.2.1投标人于2025年以后成立的,须提供公司财务部门出具当年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3.2.2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的,优先提供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2025年4月底前,会计师事务所对最近一年(2024年度)暂未完成财务审计的,同时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
3.3.2.3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暂时无法按第3.3.2.2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与会计报表的,需提供再上一年(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截至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不存在“资不抵债”等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财务章或公章。最近一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布后,如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3.2.4投标人于2025年以前成立且无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需提供公司出具的无需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承诺函(格式自拟)以及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年(2024年度)期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提供同等报表代替)扫描件,加盖财务章或公章。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与承诺函不符,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合同额100万以上油气管道或储气库自动化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文件,有效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负责人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委派项目负责人1名。
(2)项目负责人需具有自动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项目经负责人至少具有1项油气管道或储气库自动化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1)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合同主要页扫描件。
2)合同主要页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盖章证明文件。
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6.2其他项目组人员
投标人需承诺为本项目配备电气专业、通信专业、自动化专业、网络专业的服务人员至少各1名,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7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
3.8.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8.2自主可控要求:
符合自主可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所涉及的CPU、操作系统和数据库在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发布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附表内,需在技术方案中列明硬件涉及到的CPU、操作系统、数据库选用的型号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参数清单。
注:(1)如所投产品涉及CPU须在《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附表内。
(2)如所投产品涉及操作系统为自研版本,不适配《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附表,需提供操作系统自主可控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如所投产品涉及数据库,在项目验收前能够完成数据库的自主可控版本(适配《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附表)替代,且费用自理,可认定数据库符合自主可控要求(以上CPU、操作系统、数据库,如有涉及,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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