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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泰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流市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C2025-G1-810221-GXTH 

    项目名称:北流市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30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北流市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北流市2025年双季稻轮作补贴项目1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3070000

合同履约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交货完毕并通过验收。

本标项()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标1】
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6.1 联合体成员可由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6.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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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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