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3-JSSZ-G2025-0048 项目名称:无锡市第八人民医院中药饮片及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优惠率为0%。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优惠率超过50%(不含)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采购需求: 1、项目概述:为规范中药饮片采购渠道,统一质量标准,保障中药饮片质量和供给,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拟采购中药饮片及配送服务。 2、采购预算:900万元。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相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5〕62号),优惠率超过50%(不含)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审查程序。 3、履约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采购人视考核及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若发生产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采购人使用需求。 5、交货期: 5.1中药饮片:采购人每月按需采购,供应商收到采购人购货单后48小时内及时供货,每批货物与采购人购货单所需货物数量相符。 5.2中药饮片及成品配送时间应满足患者用药需要,交付时间不受节假日的影响。 6、投标报价要求:参照采购需求中“中药饮片需求清单及单价最高限价”,以优惠率形式进行报价:中药饮片结算的每克单价=单克单价最高限价*(1-优惠率)。本项目各项内容仅允许填报一个优惠率,数量按实结算。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本项目是否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否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采购人视考核及评价结果决定是否续签。若发生产品质量或其他问题导致不良后果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2025年7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7.投标供应商2025年7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8.投标供应商2025年7月、2025年8月、2025年9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扫描件并签章上传至投标系统; 9.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10.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