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呼兰区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表土剥离施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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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9-28 10: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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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4090314
哈尔滨市呼兰区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表土剥离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103G25091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呼兰区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表土剥离施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 财政性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鹏锐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新能源船舶与绿色港航融合发展示范基地表土剥离施工项目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街道办事处兰河村;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涉及用地总面积19.1457公顷,表土剥离面积为13.4381公顷,表土堆放场总面积为2.18公顷,共剥离表土量为92720.56m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181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4月30日。(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2648212.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续3个月或以上)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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