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5-FW182-ZFCG182
项目名称: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48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8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要求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1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项目 |
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含文书送达、12368话务接听、档案数字化加工、导诉及其它审判辅助事务。 |
1年 |
148万元 |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5.联合体投标或分包: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允许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也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机会。(联合体投标或分包时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