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HC-2025(A)109
项目名称:湖州市卫健委2024年度湖州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采购项目麻醉监护仪等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160000,153000
标项一
标项名称:麻醉监护仪(四)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双泵血液透析机(十三)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动脉硬化检测仪(二十)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标项2;标项3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适用)
供应商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适用)
(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货物)。
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经营其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无需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或者备案,但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经营条件。(如适用)
该特定条件的法律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