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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明水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绥中县明水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9-26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421-00946
项目名称:绥中县明水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医疗设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38000
最高限价(元):2906930
采购需求: 查看

绥中县明水乡卫生院灾后重建项目采购医疗设备,1台CT机、1台DR机、1台彩超机、1台大生化机、5台中医理疗机、2台心电图机、1个药品冷藏柜、1个医用冰箱、4个药架、1台中医煎药机、1台污水处理设备。(详见货物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个日内完成货物的交付、安装及调试工作并达到验收标准(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对应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对应类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4投标人提供的上述相关证照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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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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