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新能源产业园塔筒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72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三井新能源产业园塔筒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724001 ),已由岢岚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其余资金由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山西初兴新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本项目位于三井新能源产业园的航天科技产业园,本项目主要建设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52153.24平米,约78.23亩,总建筑面积29592平米。具体建设内容如下:本项目主要建设8栋标准厂房、2栋库房、1栋管理用房、1栋配套用房、2栋门房以及项目所需的室外配套工程。其中8栋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约25268.68平米,2栋库房建筑面积约100平米,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2507.32平米,配套用房建筑面枳约1662平米,2栋门房约54平米,项目建设的室外工程,包括室外管网工程、场地环境整治、道路硬化、变配电、化粪池、门房、厂区围栏和大门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井新能源产业园塔筒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规模为:本项目主要建设1#车间、2#车间、3#车间、6#宿舍楼、7#丙烷库房、8#门房、9#门房、11#液氧库房及室外配套工程等图纸全部内容。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三井新能源产业园塔筒标准化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