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和顺县清漳河、松溪河水毁修复工程(补充项目)施工01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421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 和顺县清漳河、松溪河水毁修复工程(补充项目)施工01标(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4217001),已由和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和顺县水利局以和审管审批字〔2023〕31号、和水字〔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本工程结余资金招标人为 和顺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工程概况 2023年7月底,受台风“杜苏芮”外围云系影响,出现强降雨天气。清漳河、松烟河、松溪河及赵壁河河道水位迅速上涨。受此影响,松烟镇、青城镇、李阳镇等乡镇所在河道的多处护岸工程被冲毁,威胁到河道两岸道路、耕地及村庄,为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急需对现状水毁堤防及时予以修复并进行加固。 主要建设内容:水毁修复总长度为531m。其中:清漳河东山村支沟口格宾石笼护脚153m,松溪河新建堤防49m,马连曲村堤防护基140m,东山村段堤防水毁修复189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和顺县清漳河、松溪河水毁修复工程(补充项目)施工01标
合同编号:HSXQZHSXHSHXFGCBCXM-JZ-TJ-001(2025)主要建设内容:清漳河东山村支沟口新建格宾石笼护脚153m;松溪河(上石勒村、下石勒村段)新建M7.5 浆砌石护坡及护脚49m;清漳河马连曲村新建M7.5浆砌石堤防护基140m;清漳河东山村段新建M7.5浆砌石堤防189m,新建格宾石笼护脚189m。建设地点:和顺县松烟镇马连曲村、东山村;李阳镇上石勒村、下石勒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和顺县清漳河、松溪河水毁修复工程(补充项目)施工01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均未在其他项目兼职,具有投标人缴纳的人员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证明(非退休人员);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