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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拉特前旗]乌拉特前旗“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监理标段、造价咨询服务标段

乌拉特前旗“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15080020250926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乌拉特前旗“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已经由乌拉特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文号2406-150823-04-01-410583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和拟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内蒙古盐碱地治理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巴彦淖尔市金宇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苏独仑镇瓦窑滩村。

2.立项批文:项目备案告知书2406-150823-04-01-410583。

3.工程规模:1339.8亩工程施工、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服务。规划建设装配式日光温室17座,占地面积40.8亩;新建薄膜连栋智能温室34座,占地面积 1287亩;配套分拣中心、冷藏库、办公生活区、输水输电管线等。

4.建设运营:该项目采取“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模式进行”,联合体需由1家设计单位1家工程建设单位联合1家及以上生产经营主体联合投标。联合投标企业需签订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生产经营、建后运维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建(运、维)职责,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所有工程建设任务。运营期限从双方验收移交之日起按照12年计算。

5.标段划分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计划投资(万元)

1

乌拉特前旗“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标段

规划建筑面积1339.8亩,新建装配式日光温室17座,占地面积40.8亩;新建薄膜连栋智能温室34座,占地面积 1287亩;配套分拣中心、冷藏库、办公生活区、输水输电管线等。采取“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EPCO)模式进行”。

7663.61

2

乌拉特前旗“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标段

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

75.65

3

乌拉特前旗“佘太红”设施农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段

对本项目的竣工结算审核、跟踪审计(并全程参与项目工程计量及竣工验收工作)

15.13

6.计划工期:212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

注:上述开工时间和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时间以中标后合同书约定为准。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标段:

1.1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设计企业: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运营企业: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智能农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等许可。

1.2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及一名设计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贰级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参与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结构工程师证书。

1.3.信用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如联合体投标运营单位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信用要求需符合1.3条款)。

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协议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合同内容相违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施工企业为牵头方单位,运营单位为联合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法人单位组成。

2、监理标段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2.2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执业。同时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造价咨询服务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备案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3.2承担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并具有注册房屋建筑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为其缴纳社保的凭证,如果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0月 21日上午 09 时 0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 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新系统)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 标人自行放弃。

3.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全流程网上不见面开标(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请在规定时间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唱标、异议澄清等交互环节。投标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0512-58188511。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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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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