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Y25-SH17-FW1406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油库后勤服务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销售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江苏销售公司为保障所属油库平稳运营,经批准,油库后勤服务继续外包,期限3年,预算192万元/年,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商定价。
目前,本采购项目已经批准,相关要求已经确定,具备招标条件。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属徐州、淮安、泰州、盐城4座油库后勤服务,包括警消门卫、餐饮、保洁3类。
2.3服务地点:徐州油库、淮安油库、泰州油库、盐城油库。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类似业绩(石油化工产品或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或经营场所后勤服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各方基本信息页、服务内容页、签署页)合同履行对应发票扫描件(至少一张)。合同签订时间早于2022年9月1日,但履行在上述期间的,认定为有效业绩。
3.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3.3.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3.3 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3.4投标人未被列入*(*)集团级及江苏销售公司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3.5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须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5.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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