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忻州神池霸业梁风电场扩容150MW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1010786000429001),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与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新能源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神池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拆除原有66台0.75MW风电机组;改造增容总装机容量150MW风电机组(其中:改造49.5MW,增容 100.5MW);同时配套改造升压站等相关附属设施。
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本次招标内容:
001 不分标段:
本标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承包方负责完成忻州神池霸业梁风电场扩容150MW工程除明确由发包方负责的事项外的其他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负责拆除66台单机容量为750kW的风电机组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箱变和场内33kV集电线路),总拆除容量49.5MW;负责拆除工程所有所需手续办理;负责拆除后设备堆场租赁两年以及保管维护拆除后的所有设备两年。
负责新建150MW(19台8MW以上风机)风电场的勘察设计、除甲供设备外的设备材料采购(含备品备件、安全生产工器具),设备监造(包含甲供设备),项目管理,风机、箱变、集电线路等安装、建筑及调试工作。
负责永久性征林、征地及临时性征林、征地的组织协调,临时用地的租金、青苗补偿、附着物赔偿、水土保持补偿等工作及费用(如需由发包方支付的部分,从总包费用中相应扣除,但不免除承包方的协调义务),负责集电线路占地征地补偿等所有工作及费用,施工区域及临时用地需要迁移的电力、通信、热力、燃气、浇灌沟渠改线等工作及费用。负责林业、国土部门临时用地复垦恢复验收。
负责开工前各项备案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调试(含单体调试、系统调试、240h 联合试运转调试、并网调试、风电机组预验收和最终验收等,要求全部风机应同时具备验收条件,同时通过240h联合试运,且满足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GB/T20319相关要求并经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视为通过预验收)。
负责协调接入及相关费用,负责并网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满足电网公司验收的最新要求(场站建模、稳控扩容、 防孤岛及网络安全防护等)及并网后相关涉网试验、等保测评、网络安全备案、能监备案、取得全容量并网通知单,并在并网后一个月内协助发包方取得发电业务许可并承担相关费用,并网后三个月内完成AGC、AVC、电能质量测试、动态无功补偿测试、功率调节测试、一次调频等相关试验并取得相应试验报告。
负责竣工验收(包括环保、水保、消防、职业健康、并网安评、防雷检测等各专项验收)、技术培训、移交生产、工程质量保修服务等内容及费用。
承包方必须确保项目完全满足发包方正常使用且满足项目正常运行要求的所有功能和标准。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模式,电站移交前必须满足电网公司验收标准及政府部门的相关要求。风电机组预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最终验收通过后出质保。风机质保期间,甲方依据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作出的考核将在质保金中等额扣除。
负责培训中心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保管、建安工程及验收等全部工作。
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方需按照发包方基建信息管理系统要求组织现场实施,相关资料要及时归档,归档资料满足国家相关档案管理标准要求,最终通过发包方的档案验收以及BIM数字化交付。
发包方供货范围仅限于:1、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数量为19台/套,车板交货;2、风机塔筒、锚栓及锚板供货,数量为19台/套,车板交货;3、主变1台/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车板交货;4、GIS设备 1台/套(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车板交货。发包方供货范围之外的所有设备、材料等均由承包方供货。
发包方负责办理工程项目的核准手续、环保批复手续;环保、水保、林业、国土批复文件范围内的补偿费缴纳。发包方负责本项目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的缴纳,对于临时使用的土地由承包方负责在全容量并网后一年内完成土地恢复验收工作,若由于非发包方原因导致临时使用土地的耕地占用税无法退还,所缴纳耕地占用税由承包方承担。
3.承包人模式:EPC总承包模式
4.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
5.计划工期:暂定2025年10月30日开工(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为准),2025年12月30日制氢示范性项目投运,开工后8个月完成首台并网和集电线路投运,12个月内具备全容量并网投运条件;并在项目全容量并网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消缺工作。
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
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目标:不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质量事故。争创省级或行业优质工程。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
全面执行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以及山西国际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电工程验收标准,项目合格率达到100%;争创省优、行优、国优工程。
建筑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安装分项工程合格率100%;
单位工程合格率100%。
(3)设备、材料要求的质量标准:
承包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必须是合格的产品。
承包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按照设计采购合格材料、设备,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不分标段:
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承装类、二级承试类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流动资金实施本项目,需提供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单机容量6.25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报告)等可以证明工程已经完工的有效证明文件)(如采用联合体投标时,业绩为其中一方即可)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投标人与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案件记录。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注册单位为本单位);项目经理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且单机容量6.25MW及以上的风电项目E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2)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需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在格盟集团有不良信用记录或列入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26日17时00分至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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