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两艘自航驳船吊机组及发电机租赁招标,船机设备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港口区,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中心,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设备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项目,所在地位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北段小港池内,拟建设6个1万吨级散货泊位,使用岸线长度1010.7米,堆场面积13439平方米,堆存量约为73万吨,年设计通过能力1900万吨,建设工期为600天。
2.2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
每月 20 日,投标人持承租方签认的上个月完工证办理结算,实际结算数量以招标人现场授权代表开具的完工证数量为准,结算总价款以招标人最终审计值为准。结算后45日内,招标人支付相应租金,支付比例为上一个月结算额的80 %,剩余20%结算完后2个月付清。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2.3招标内容
本次船舶租赁招标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能力进行授标。船机名称、数量等见下表。
序号 |
船机名称 |
出厂年限 |
能力 |
供油/水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自航甲板船 |
15年内 |
500T |
出租方 |
1 |
北部湾港防城港港域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江海联运码头一期工程项目部 |
出租方自行调遣及供油、按月租赁 |
2 |
箱式柴油发电机组 |
8年内 |
320KW |
出租方 |
1 |
||
3 |
履带吊 |
5年内 |
50T |
出租方 |
1 |
||
4 |
自航甲板船 |
15年内 |
1000T |
出租方 |
1 |
||
5 |
履带吊 |
5年内 |
50T |
出租方 |
1 |
上表中序号1-3项中履带吊需由中标单位将履带吊上至自航甲板船使用并负责履带吊在船上的加固,发电机使用地点位于自航甲板船;序号4-5项中履带吊需由中标单位将履带吊上至自航甲板船使用并负责履带吊在船上的加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单位应具备提供招标标的物租赁的资质。
3.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3.5租赁的船机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本次招标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发售,凡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26日14时至2025年10月9日11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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