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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2025-2026年轨道代维服务项目(TF)采购公告

2025-2026年轨道代维服务项目(TF)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购项目简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6年轨道代维服务项目(TF)

1.2采购项目编号:dxzb-06-2025-B1762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铁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移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电信”)、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联通”)均委托由重庆铁塔牵头组织实施采购,各方认可采购结果。采购结果确定后,标包1成交供应商与重庆电信、重庆移动、重庆联通分别签订合同;标包2成交供应商与重庆铁塔签订合同。

1.4采购代理机构: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重庆移动、重庆电信、重庆联通、重庆铁塔分别按照对应预算金额自筹,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

(1)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为:935.9万元,增值税税率按6%测算。(如遇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按照国家征求税率计算合同含税金额)

(2)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1(运营商主设备):合同期内由铁塔公司承建的既有及新增轨道线路的传输设备、无线主设备、接入光缆(红线内包括站厅站台及隧道内)等所有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保障、拨打测试、日常维修等。

标包2(铁塔配套设备):合同期内由铁塔公司承建的既有及新增轨道线路的机房、机柜、电力引入及设备、电源设备(包含开关电源、蓄电池等)、漏缆、POI、等所有设备的日常巡检、故障处理、应急保障、拨打测试、日常维修等。

标包

运营商

预算金额(万元,含税)

预估公里数

合计(万元,含税)

标包1(运营商主设备)

重庆移动

324.73

298.17

796.51

重庆电信

213.01

189.1

重庆联通

258.77

230.492

标包2(铁塔配套设备)

重庆铁塔

139.39

298.17

139.39

合计

935.90

1015.932

935.90

注:如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因国家或税务机关调整税率的,对于合同未履行完毕的部分,合同价款按不含税价适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规定的新税率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3)基准单价:根据运营商联建情况,采用两种基准单价模式。

模式一:铁塔及三家运营商维护费合计单价为22706.64元/公里/年(含税),铁塔在3家共享时单价为4541.328元/公里/年(含税),运营商各为6055.104元/公里/年(含税);

模式二:铁塔及两家运营商维护费合计单价为15137.76元(总基准单价/3*2)元/公里/年(含税),铁塔在电联合建2家共享时单价为3027.552元/公里/年(含税),运营商各为6055.104元/公里/年(含税)。

新维护限价、新比例铁塔占比20%(元)

模式一:3家

模式二:2家(电联合建)

含税基准单价

22706.64

15137.76

铁塔占比

20.00%

4541.328

20.00%

3027.552

移动占比

26.67%

6055.104

40.00%

6055.104

电信占比

26.67%

6055.104

40.00%

6055.104

联通占比

26.67%

6055.104

1.7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如下:

标包号

采购内容

预估含税总金额(万元)

备注

1

运营商主设备

796.51

成交供应商分别与重庆电信、重庆移动、重庆联通签订合同

2

铁塔配套设备

139.39

成交供应商与重庆铁塔签订合同

合计

935.90

说明:(1)本项目各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均为1,成交份额100%。

(2)供应商最多可成交标包数为1个。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各标包一家,成交份额:对应标包100%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9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100.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详见本章“1.6 采购项目概况”。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以各合同条款对应内容为准。

2.3实施区域:重庆市,甲方指定地点。

2.4技术及质量标准要求:主要技术标准/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技术规范书及采购人的各种规范要求。

2.5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企业资质:供应商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下列(1)和(2)相关证书: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施工综合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清晰、有效的上述证书扫描件。】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3业绩要求:

标包1适用: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判定)通信类维护或通信类施工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400万元。

标包2适用:

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判定)通信类维护或通信类施工类似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70万元。

【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下:

(1)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首页、签章页、金额页(如有)、能体现合同标的物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每一个合同提供对应任意一张有效发票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合同编号/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该合同项下任意订单+该订单对应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的开具时间不早于对应合同的签订时间及不晚于本项目首次发布采购公告之日。

(2)在满足上述“(1)”的情况下,若合同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出具的合同对应订单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甲方/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按照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计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3)上述业绩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业绩。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4)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的,或因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4人员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三类安管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提供:①人员清单以及对应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上述证书扫描件。所提供的证书扫描件须体现有效期。

②提供与供应商或其分公司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2025年1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含社保部门印章)(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3.5其他承诺:供应商承诺成交后:

①本项目的维护主管须具备轨行区作业负责人资格证;

②参与项目所有人员须参加轨道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

③参与项目所有人员须符合轨道管理单位其他相关要求。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承诺函扫描件。】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2年9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20年9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重庆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本项目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信誉,且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3年没有在部委、省、市及行业内被问题通报的记录。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发布的《供应商负面行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相关管理办法,拒绝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本次响应。严禁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3.7廉洁诚信承诺书: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扫描件。

3.8响应主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书》。】

3.10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供应商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或谈判小组)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响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供应商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响应资格,已成交的,还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管理办法追究供应商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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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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