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5】1061号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陕建秀印(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投资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建秀印(重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心试验室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官庄街道、乌杨街道、清溪场街道、龙凤坝镇、隘口镇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项目起于G65包茂高速,在官庄镇西侧设枢纽互通与包茂高速相接(预留来凤至酉阳至秀山高速公路接线线位)后,沿西南方向布线,相继上跨渝怀铁路、渝怀铁路复线、梅江河及渝湘高铁;然后沿平江河谷布线,经秀山县城西侧及清溪场、隘口等乡镇,至重庆与贵州省界,与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贵州段对接。路线全长44.621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10248.5米/33座(含互通主线桥),隧道5068米/8座,互通式立交4处(含枢纽互通1处),服务区1处。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等。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364.8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中心试验室主要检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根据招标人要求建立中心试验室;
(2) 负责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建立和管理全线试验检测体系;
(3) 自发包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至交工验收的路基(含路基抗滑桩)、路面、桥涵、隧道、桩基完整性检测(声波透射法)及按规定频率进行钻芯等主体土建工程及房建、交安、机电、绿化、钢结构等专项工程及附属工程内容的试验检测及其管理工作,配合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
(4) 对超过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资质范围外的外委试验检测工作进行管理;
(5) 对工程实体、原材料进行抽检和质量评价;
(6) 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的试验检测工作等;
(7) 预应力检测,桥梁荷载试验,桥梁施工监控,隧道雷达扫描,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不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
2.5 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14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次中心试验室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重庆秀山至贵州印江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中心试验室。
2.7 其他:(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2)与本项目土建施工、监理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甲级质量检测资质或有效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