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莱州鑫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黄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接受委托实施莱州鑫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二次),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莱州鑫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莱州鑫源矿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专项法律服务采购(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 2、投标人选派的律师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律师执业证。 3、近三年(即自2022年9月至招标之日止)无侵权违约行为,即: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无因投标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 4、近三年(即自2022年9月至招标之日止)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源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间具有控股、参股或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若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将在评审阶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均应具有可追溯性,如有虚假,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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