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0932128、SXMTZB2502F-1211(F))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63-CG-250932128、SXMTZB2502F-1211(F)),已由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费用,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要求,煤矿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15#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标段(包)内容:
(1)前期准备:明确苇町煤业为评价对象,确定评价范围;收集安全验收评价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有关基础资料等;
(2)现场调查:开展苇町煤业评估项目的自然地理、周边环境、地质条件、资源条件的现状及引用的等情况的实地调查;
(3)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依据苇町煤业以往报告内容、相关基础资料及实地调查情况,辨识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水、火、地热等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并分析其危险程度及可能导致灾害事故的类型等;
(4)类比评价分析:对苇町煤业项目内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与确定的类比工程进行对比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提出对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控制防范及安全参数等;
(5)划分评价单元并选择评价方法:合理划分评价单元并选择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案;
(6)开展苇町煤业评估项目的定量、定性评价;
(7)评价后提出安全对策;
(8)提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2.3 服务完成期限:60个工作日内完成《15#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的编制,并通过天安公司验收。
2.4 服务地点: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
2.5 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苇町煤业有限公司15#煤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技术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范围包括煤炭开采业)。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安全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类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9月26日18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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