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中油七建福建项目起重机、板车租赁服务采购
招标编号:CPSCC-FWZB2025-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油七建福建项目起重机、板车租赁服务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第七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中油七建承建的泉化项目、青兰山项目、安迪苏项目等,因施工需要,拟租赁起重机、运输车辆等,主要包括400吨至650t汽车吊、60吨至220吨履带吊、13米和17米板车。
2.2招标范围:汽车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板车租赁,详见附件1:标的物清单及报价单。
2.3服务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工业园区内。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9月30日。
2.5最高投标限价:行限价(详见附件1:标的清单及报价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2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8月31日至2025年8月31日)清单内650吨汽车起重机的吊装或租赁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业绩证明为合同和对应发票扫描件,每份合同至少附一张发票扫描件)。所提供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租赁设备清单、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
3.5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3.6 近两年内没有发生被政府相关部门记录的安全责任事故。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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