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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FJSG0702G250925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已由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2023]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匹配资金,项目合计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诚百信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综合实验楼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宝清县第二高级中学院内。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总建筑面积5391.64㎡。主要用于新建1栋五层综合实验楼5391.64㎡及其配套公用辅助工程。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2月30日,总工期419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733498.2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5年06月至2025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企业应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例如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项目建造师),网上开标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网上确认(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3拟派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同时承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投标人不得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整改完成的除外,提供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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