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
罐车租赁询价采购通知
1、询价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业主为国能黄骅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骅港煤炭港区五期工程总承包施工设备20租赁公开询价采购,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河北省沧州市渤海新区
工程内容:项目主要包含新建4个7万吨级煤炭装船泊位,码头布置3条装船作业线;在四期露天堆场北侧新建3排6列共18座3万吨筒仓,新增堆场容量54万吨;建设2线四翻翻车机卸车系统(另预留1线)及配套建设相关设施、装卸设备和公用设备、通信信息控制工程。设计年通过能力5310万吨。2.2询价采购内容
本次服务公开询价采购分为1个包件,服务工程量清单详见“2.4询价采购服务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服务时间
本次计划租赁时间为2个月,计划服务开始日期:2025年10月30日,计划服务结束时间:2026年12月29日,具体设备使用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2.4 询价采购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
本次租赁船机设备名称、数量及质量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纳税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4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的。
3.5租赁的机械设备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其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参与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0:00至2025年9月29日10: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必须于截止日之前在网上响应参与此次招标。
4.2招标文件、补遗书(补充、澄清、修改文件)的下载网站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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