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混凝土泵车租赁招标招标编号:ZTJG-SGS-ZL-2025-0071
1.招标条件
1.1招标项目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廊坊临空经济区28个村街科技创新区(四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1.2招标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上项目混凝土泵车_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招标依据: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2.1.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1.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1.4、 中国中铁相关采购管理规定;
3.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本次招标租赁机械具体包件数量、划分以及交货地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机械设备租赁等营业范围,成立时间2年及以上(以距离开标日期为准),注册资金需达到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4.2资格后审应提报下列有关资料:
4.2.1营业范围要求:企业营业执照等有关文件。
4.2.2财务能力要求: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甲方出现资金困难,乙方同意给予3个月的付款宽限期,在此宽期间内不视为甲方违约且不计息,乙方不得以此为由中断本项目的租赁物供应。提供2023年-2024年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应对此宽限期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2.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机械设备必须产权清晰、具有合格证、技术状态完好。对于机械设备运输能力、制动性能、工作尺寸、其他备件及技术参数、整机性能、安全设施配备、排放标准等均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人使用要求。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取得相关操作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专业操作人员(男性要求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提供不少于3人的操作证。投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公安车管部门审核的行驶证和年检证明,保险等资料(投标人应对此质量证明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2.4服务能力要求:机械设备产权明晰无纠纷。出租的机械设备,投标人依法享有使用权,机械设备使用权期限或机械设备自身的有效使用期限必须满足租赁期限的要求,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不得因机械使用数量多,频次高,使用时间短为由拒绝提供租赁服务或现场消极怠工,如发生此类问题根据项目管理要求对中标单位进行处罚,不限于经济处罚,退场等。(投标人应对服务承诺书做出承诺并签字盖章)。
4.2.5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不少于1份的此次标的物的同类机械租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封面页、清单页、签字盖章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资料。
4.2.6信誉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系统‘纳税信用等级为C、D级’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建工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等限制交易名单的单位参与投标。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兼投不兼中。
5.资格审查方法
本批租赁物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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