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国湖北—欧洲经贸洽谈系列活动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1-202509-HJFW146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5-11871
3、项目名称:2025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国湖北—欧洲经贸洽谈系列活动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16(万元)
6、最高限价:196(万元)
7、采购需求:
2025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暨中国湖北—欧洲经贸洽谈系列活动。 包号:1 服务内容:2025中国-北欧经贸合作论坛(开幕式)和中欧企业家东湖对话活动会场设计布置 最高限价:45万元 包号:2 服务内容:中欧(丹麦)创享之夜活动会场设计布置 最高限价:30万元 包号:3 服务内容:欧洲楚商回乡招商引智专题对接会活动会场及洽谈对接厅设计布置 最高限价:17万元 包号:4 服务内容:中欧商贸创新与湖北产业对接会及洽谈厅设计布置 最高限价:17万元 包号:5 服务内容:全球进口精品展展览服务 最高限价:72万元 包号:6 服务内容:中丹经贸联委会活动会场设计布置 最高限价:15万元 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包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自愿参与响应,一个供应商可同时投多个包,不限包数,但一个供应商最多只能成交一个包。取得多个包第一成交供应商资格的供应商,其合同的授予将按照标段顺序,供应商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供应商若同时响应多个包,则须分别编制响应文件、分别报价。对多标段采购的规定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后30日(不含后期售后服务时间,具体以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相关所有资料归档为准)。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本政府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则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5.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9月26日至2025年10月09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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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