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国德竞磋(货物)2025-071
项目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快实验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最高限价(元): 2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西宁市公安局环食药侦快实验室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磋商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3.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磋商资格;
3.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