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武当山特区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SY-202509QG-017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381450-2025-00129
3、项目名称:丹江口库区武当山特区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备更新改造项目一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461.652602(万元)
6、最高限价:461.652602(万元)
7、采购需求:
建设内容为:更换路灯、照明灯具,更换线路、箱变,电缆沟及附属工程等。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应按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扫描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内容填写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近 5 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 5 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 项不低于 400
万的市政项目业绩(注:提供网页版中标公示截图、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影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
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五大员: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资料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安全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C 证),项目人员提供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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