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QDCG2025-26
项目名称:安龙县招堤街道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海庄村优质水稻+蔬菜产业排灌渠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项目序列号:GZQDCG2025-26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安龙县招堤街道2025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海庄村优质水稻+蔬菜产业排灌渠建设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00000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新建产业配套排灌渠长920米。其中,断面120cm*80cm 产业排灌渠长300米;断面1.5m*1.0m产业排灌渠长620米。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6)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财库【2020】46 号文件所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A、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B、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