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ZFCG(2025)49号
项目名称: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办公楼院内、垃圾压缩站、排污泵站等绿化管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24,073.5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办公楼院内、垃圾压缩站、排污泵站等绿化管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24,073.5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4,073.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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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办公楼院内、垃圾压缩站、排污泵站等绿化管护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24,073.5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办公楼院内、垃圾压缩站、排污泵站等绿化管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 ☑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需按要求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榆阳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办公楼院内、垃圾压缩站、排污泵站等绿化管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有效的主体资格: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2.合法授权: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3.信用: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按《投标(响应)函》承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按《投标(响应)函》承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按《投标(响应)函》承诺)
5.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具备绿化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无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