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全数字化心血管造影系统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三财公开采购-2025-52 | ||||||||||||||||||||||||||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全数字化心血管造影系统等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973,800.00元 | ||||||||||||||||||||||||||
最高限价:8973800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第一标段: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全数字化心血管造影系统采购1台血管造影机; 第二标段: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肝胆外科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1套; 第三标段:三门峡市中心医院胃肠外科、妇科腹腔镜系统采购项目2套 第四标段: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妇科宫腔镜系统采购项目1台。 设备采购及安装、验收、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伴随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质量要求:合格。 5.5交货期:自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 5.6质保期:一标段:一年,二三四标段:两年。 5.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 |
||||||||||||||||||||||||||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相适应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 |
||||||||||||||||||||||||||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