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2025年部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一喷多促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4201000184053978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27-2025-01343
3、项目名称:黄梅县2025年部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行动一喷多促物资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59(万元)
6、最高限价:259(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同一投标人只能就其中一个标包中标:标包号、示范片区、面积(亩)、单价(元/亩)、最高限价(万元) 第一标包 刘佐乡东喇叭湖1800亩、小池镇西喇叭湖2200亩、孔垄镇后湖6000亩 15000 47 70 第二标包 濯港镇吴元八村、栗林村、余显村、胡牌村、五沙坡村、丁字街村、杨柳湖村、张城村、徐密村陶河村、刘圩村等10000亩 15000 47 70 第三标包 黄梅镇2个、孔垄镇2个、其它13个(柳林乡纳入停前镇)乡镇各1个,共17个。 25500 47 119
8、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须提供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和质量标准。,(2)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农药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所代理产品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和质量标准。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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