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教育局采购刘屯等学校教学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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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政采购-2025-09-8 | |||||||||||
2、项目名称:汝南县教育局采购刘屯等学校教学设备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3,581,889.00元 | |||||||||||
最高限价:1358188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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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刘屯等学校教学设备项目(具体见招标文件); 5.2核心产品为课桌椅和智能教学一体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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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内完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的扫描件); 3.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提供图书出版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出版许可证》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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