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农业农村局长垣市2025年防贫保险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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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5-84 | |||||||||||
2、项目名称:长垣市农业农村局长垣市2025年防贫保险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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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为长垣市脱贫享受政策户、风险点未消除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突发严重困难户、边缘易致贫户)提供因病理赔、因学理赔、因灾理赔、因意外事故理赔四个方面的保险。(详细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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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相应分支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同一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或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分公司或支(子)公司参加投标需提供总公司项目授权书,法人的分支机构投标的,本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可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投标人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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