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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河湖高空视频监控项目询比(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河湖高空视频监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5年河湖高空视频监控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5-15221)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不含税321.8万元,含税352.99万元。标段一:采购预算含税309.19万元,其中设备部分含税138.7万元,税率13%;施工部分含税119.45万元,税率9%;服务部分含税51.04万元,税率6%。标段二:采购预算含税43.8万元,税率6%。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允许供应商对所有标段进行响应,允许供应商成交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供应商需在响应函中明确成交优先顺序,若未填写,按标段顺序由小到大执行。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名称

预算(含税,万元)

标段一:集成服务

309.19

标段二:网络传输服务

43.80

合计

352.99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各标段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8最高限价:本项目按不含税总价进行报价。标段一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804814.63元,其中设备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227433.63元,施工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1095871.57元(其中安全生产费21487.68元为不可竞争费),服务部分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81509.43元,供应商各部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标段二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413208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响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标段一:采购摄像机及设备安装、立杆土建外电施工、平台的软件升级开发服务及运维服务。标段二:10M的VPN专线租用及网络数据传输服务。

2.2服务区域: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服务期:标段一: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标段二: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工期:标段一:自甲方下达采购订单之日起6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外电施工,标段二:建设期60天。

2.5质保期:标段一: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标段二:不涉及。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6个月。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采购人要求。

2.8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企业资质: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标段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能源局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尚未换领新版电子证照的,资质等级需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承修)五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或电子件。证书有效性以相关最新政策规定为准。如供应商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供应商资质;若因国家政策影响,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且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暂未开展续签或补办程序,请提供国家或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补充说明。

3.1.4 人员要求(标段一):

(1)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住建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证书;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备住建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高处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各1人。

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供应商一致,须提供上述人员清单、有效的证书、投标截止月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件(社保须为供应商或其下属分支机构缴纳的)。

3.1.5业绩要求(标段一):供应商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监控设备货物销售类或外电施工类或监控设备维保服务类)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业绩要求(标段二):供应商2022年9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同类(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数据传输服务)项目业绩,且累计业绩含税金额不少于【20】万元(含)人民币。

注:①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②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电子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③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同一份框架合同仅认可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其中一类证明文件,若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文件的以时间早者为准。④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⑤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予认可。

3.1.6 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1.7响应产品资格要求(标段一):

(1)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响应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列入响应同类产品/同类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江苏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标段一):

(1)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

(2)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3)若为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摄像机制造商授权函原件的扫描件或电子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响应或取消其成交资格。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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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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