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蔬菜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蔬菜类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阳光餐饮西安分公司所属项目部食材类采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本项目为阳光餐饮蔬菜类原材料采购。
2.2招标范围: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中油阳光餐饮(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西安项目部蔬菜类食材类物资采购。
招标内容:为西安项目部基地食堂提供所需食材供货。
2.3交货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四路长庆科技大厦负一层科技大厦餐厅、凤城四路长庆兴隆园员工餐厅二层机关员工食堂、凤城四路长庆苏里格大厦苏里格大厦餐厅、凤城三路长庆油田明光路办公区明光路餐厅。
2.4 招标金额:采购招标金额为650万元/年(含增值税、运杂费等费用),投标人报价下浮率≥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5 服务期限: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6 标包划分: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 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3.2本项目允许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参与投标;生产企业投标的,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经销商需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开始时间)至少提供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与本项目同类的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合同、5张发票(发票中须包含本项目同类产品)、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source=bdjj&e_keywordid2=92056973642)验真查询截图以证明业绩真实性。同类项目:指为知名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大中型(连锁、星级)酒店、物业、中央厨房等食堂提供过类似经销配送服务。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审计报告、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注册成立不足1年开展审计工作的公司,提供公司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 信誉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①投标人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⑥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3.7 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要求,提供承诺书。投标人需承诺在阳光餐饮西安分公司项目部所在地内或周边地区有固定的供货点,并能按项目部要求及时更换货物或为临时性餐饮及时提供食材。
3.7.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至少有1辆专用普通运输车辆。自有车辆的,需提供用于每日送货的专用普通运输车行驶证(行驶证需为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所有);租赁车辆的,需提供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