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世顺公司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鄂豫赣皖浙闽段枣阳-宣城联络线(安徽段)项目钢管运输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ORG12130320250925-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2025年川二线项目钢管自宝世顺公司上海分公司厂内运输到安徽段指定交货地点,本次预计运输总量约为13000吨,具体作业量及收货地址详见第五章商务技术要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运输完成止,最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2.3 服务地点:自宝世顺上海分公司厂内运输到六安市(霍邱县、裕安区),淮南市(寿县),合肥市(长丰县、肥东县、巢湖市)、霍邱中转站(合肥市长丰县岗集镇杨岗路);马鞍山市(含山县、和县),芜湖市(鸠江区、无为市、繁昌区、三山区、高陵县、镜湖区、湾沚区),宣城市(宣州区、宁国市)、宣州中转站(芜湖市鸠江区褐山路天力纸业院内)等19个指定交货地和中转站。
2.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格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3.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1项钢管(管径大于500mm)运输项目成功服务业绩;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近三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若经查证存在虚假承诺的,直接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4.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网站截图。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网站截图。
5.行政、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1)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或中油宝世顺(秦皇岛)钢管有限公司通报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否决其投标;
2)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宝鸡钢管公司或宝世顺钢管公司考核不合格,三年内不能办理准入的单位,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清晰可扫描识别,否则按不合格处理,证明材料不接受单独递交。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5-09-25 18:00:00至2025-09-30 23:59:59 (北京时间)。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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