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2026年输煤皮带运行外包项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新疆华电高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吕宗村4队
2.2项目规模:2×35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暂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2026年7月31日之后,投标方有权因投入输煤无人/少人值守系统提前终止合同
2.4招标范围:高昌热电公司2026年输煤皮带运行外包项目,固定单价,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负责输煤皮带巡检工作,斗轮机上煤,完成输煤系统皮带设备运行操作、巡检、异常和简单事故处理工作;2、负责输煤各转运站、碎煤机楼、除铁间、入炉煤取样间、含煤废水处理间、输煤皮带拉紧装置室等燃料所辖区域构筑物的运行、巡检、管理工作;3、负责所辖区域内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积煤、废料的清扫、清运、文明生产及卫生清扫工作,定期清理弃铁箱和定期打扫输煤系统MCC室等区域卫生;4、输煤运行人员按五个运行班配置,每班配置5人,项目负责人兼职安全员1人,共26人;5、倒班方式按照5班4倒方式进行,每班接班对设备巡检一次,班中至少巡检一次并在巡检本落实签字,上煤期间不间断对上煤皮带进行巡检;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生产运营-高昌热电公司2026年输煤皮带运行外包项目(CHDTDZ028/22-QT-04501)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合同业绩:
(1)输煤系统运行合同业绩。
(2)输煤系统维护合同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并能反映出招标人业绩要求:
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5 16:16到2025-10-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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