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SPDFW20250801003)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城区
一、采购条件
晋圣坡底煤业排污口论证审批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晋圣坡底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成本费用,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告,并组织线下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
根据晋城市水务局、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水[2024]60号)文件要求对现存无审核登记手续需保留的入河排污口依法依规实施设置审批,为了完成设置审批,现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山西晋煤集团晋圣坡底煤业有限公司排污口论证审批工作。
2.2 采购范围:坡底煤业排污口论证审批。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90个工作日。
2.4 服务地点:晋圣坡底煤业(山西省晋城市城区西上庄坡底村)。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晋市水[2024]60号文件要求。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近年指: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类似业绩指:环境相关报告编制类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协议书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活动。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5日17时30分至2025年 9月 28日17时30分;
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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