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8-CGN-250922191、SXZB-2509287011JNF2870/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25年度职工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NC258-CGN-250922191、SXZB-2509287011JNF2870/01),已由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潞安光伏发电公司会议纪要([2025])1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地处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辖区,公司内部设有职工食堂(包含后厨),面积约120平方米。需服务商为公司本部约70人提供每日三餐的用餐服务,同时负责外来客人的接待用餐。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提供相应的职工食堂托管服务,涵盖日常职工食堂的餐食制作,确保各项餐食供应记录的详实备查,提供接待供餐服务,负责食堂餐具及厨具的清洁工作,以及食堂的卫生保洁;同时,应对政府部门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以及食品安全和食堂人员的管理。人员配置(最低要求):本部厨师需配备3名(一级厨师),服务人员5名,以及1名主管(根据甲方需求进行配备)。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餐饮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5 17:30至2025-09-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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