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8-SZJJ-C2025-0031 项目名称:新郭港河道环境整治(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6.431442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64314.42元 采购需求: 1、 工程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项目内容:整治长度约600米,包括1.新郭港路以西淤塞段河道开挖5米,水深1.5米,河道清淤约3000立方米;2.立达西校区南侧河道开挖河道宽5米,水深1.5米,开挖土方4000立方米。 4、技术要求: (1)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组人员,成立施工项目组,遵照工程量清单组织施工。 (2)施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体概述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科学合理。劳动力配备合理,人员组织到位。机械设备投入符合项目要求,有详尽的计划,项目实施进度、时间,关键节点设置清晰准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季节性施工措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后期养护方案明晰可行。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6、质保期限:完工本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起算,时长为壹年。 7、验收标准:满足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行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2.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项目: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方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项目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交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