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龙县和平乡麻西村聚集区崩塌治理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龙县和平乡麻西村聚集区崩塌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新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新发改投(2025)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及一般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新龙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投(2025)1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此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甘孜藏族自治州新龙县。
2.3建设内容及规模:针对崩落区域坡脚未建被动网区域采用被动防护网拦挡,共布置长度为 480米面积共304平方米;对WY2-1-1危岩体及 WYD2-2危岩带凹岩腔采用肋柱进行支撑支护,肋柱截面为1.0米x1.5米,C30混凝士浇筑。3.3#崩塌区采用主动网工程,WYD3-1危岩带采用主动网进行支护,防护面积约1843平方米。4.各危石采用清危+捆绑工程。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具有原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乙级;□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此项为单项选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此项为单项选择。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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