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汇能有限公司 -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辖场站作业场所防触电设备设施服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辖场站作业场所防触电设备设施服务
- 项目编号:HNGS-FW-GKXJ-25-1973
-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报价人需将该项目所需的所有材料运抵现场,材料到场后30天内(如遇特殊天气工期顺延)完成全部工作。
- 服务地点:
突泉欣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突泉光伏电站:内蒙古兴安盟突泉县太平乡境内,光伏电站距突泉县30公里;
扎兰屯市汇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扎兰屯风电场、扎兰屯市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扎兰屯协合风电场:内蒙古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境内,风电场距扎兰屯市约40公里;
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境内,风电场距二连浩特市52公里;
固阳县长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固阳县银号镇境内,风电场距包头市105公里;
伊金霍洛旗润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苏布尔嘎镇阿斯日音希里村。
- 工作范围:
对电缆室等场所进行改造,减少短路电流、电磁场等对继电保护装置、二次电缆的干扰。各电站服务范围具体详见附件1《中核汇能(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所辖场站作业场所防触电设备设施服务技术规格书》。
- 质量要求:
(1)报价人应提交本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或适用于本工程的质保手册和质保措施;
(2)本项目质保期为1年,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10%。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项目整体通过双方验收签字起开始计算;
(3)在质保到期时,报价人申请到期应返还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应在14天内会同报价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核实是否完成缺陷责任。如无异议,应当在核实后将剩余质量保证金返还报价人;
(4)报价人没有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或验收存在缺陷的,采购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要求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5)属于质保期范围的项目,报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1天内派人保修,报价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采购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产生的费用从质保金扣除;
(6)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报价方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7.合同签订形式:突泉欣盛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扎兰屯市汇智新能源有限公司、扎兰屯市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海油新能源二连浩特风电有限公司、固阳县长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润景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各甲方,与乙方签订多甲方合同,各甲方就各自的费用向乙方承担付款义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报价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自2022年9月1日至今,报价人应具有至少1个电力行业施工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服务内容页,未体现合同签署日期的视为无效;有效合同业绩的签署日期应为2022年9月1日之后);
(4)报价人需提供拟派遣人员名单及信息,拟派遣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员C证或以上证书;电工需持有电工操作证;
本询比文件及附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要求为准。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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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