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水电机组安全一体化监测关键技术研究系统研制与示范应用科技项目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宁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与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福建省周宁县七步镇三湾村周宁水电站
2.2 项目规模:装机容量2×125MW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安全监测设备-水电机组安全一体化监测关键技术研究系统研制与示范(CHDTDZ057/16-QT-30501):改进水电机组及地下结构高性能观测设备、开展水电机组及地下结构原位观测实验、开展水电机组及地下结构的耦合振动特性研究、开展水电机组及地下结构风险监测与安全评估研究、研发水电机组及地下结构在线安全监测与评估全过程技术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全监测设备-水电机组安全一体化监测关键技术研究系统研制与示范】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地震或土木工程设施结构安全监测等相关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原件扫描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5 08:30到2025-10-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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