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2025年雄忻、雄商高铁(河北段)公网覆盖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CMX-HBTTZB-2025005】),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本项目勘察设计内容如下:主要包括移动、联通(含电信需求)运营商公网覆盖系统的4/5G设备及天线新建,新建隧道漏缆分布系统、POI设备及场坪站,新建传输光缆、电源及配套(新增用电分路计量)、动环监控系统、馈线及电力电缆,新建车站室分系统及机房配套,箱变电力扩容,配合公网调测开通、电磁兼容测试等。工程勘察设计专业包括无线(隧道分布系统、车站分布系统)、传输、主设备安装、土建、电力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无线室分系统、传输配套、场坪站配套、电源配套、机房配套等范围。
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为1819371.37元,含税金额为1928533.64元,勘察设计服务取费估算具体如下(税率为6%):
标段 |
标段内容 |
地市 |
对应区域 |
勘察费(不含税,元) |
设计费(不含税,元) |
勘察设计费(不含税,元) |
勘察设计费(含税,元) |
标段一 |
2025年雄忻高铁(河北段)公网覆盖工程勘察设计 |
雄安 |
隧道 |
79284.65 |
480496.8 |
559781.45 |
593368.33 |
车站 |
41307 |
5013.8 |
46320.8 |
49100.05 |
|||
保定 |
隧道 |
213646.72 |
809978 |
1023624.72 |
1085042.2 |
||
车站 |
70765 |
15437 |
86202 |
91374.12 |
|||
小计 |
405003.37 |
1310925.6 |
1715928.97 |
1818884.7 |
|||
标段二 |
2025年雄商高铁(河北段)高铁车站公网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衡水 |
车站 |
42459 |
9313.8 |
51772.8 |
54879.16 |
沧州 |
车站 |
28306 |
6174.8 |
34480.8 |
36549.65 |
||
邢台 |
车站 |
14153 |
3035.8 |
17188.8 |
18220.13 |
||
小计 |
84918 |
18524.4 |
103442.4 |
109648.94 |
|||
合计 |
489921.37 |
1329450 |
1819371.37 |
1928533.64 |
1.2合同类型:框架协议+订单。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或合同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1.4服务地点:雄安新区、保定市、衡水市、沧州市、邢台市。
1.5服务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
标段内容 |
地市 |
对应区域 |
勘察设计费(含税,元) |
标段一 |
2025年雄忻高铁(河北段)公网覆盖工程勘察设计 |
雄安 |
隧道 |
593368.33 |
车站 |
49100.05 |
|||
保定 |
隧道 |
1085042.2 |
||
车站 |
91374.12 |
|||
小计 |
1818884.7 |
|||
标段二 |
2025年雄商高铁(河北段)高铁车站公网新建工程勘察设计 |
衡水 |
车站 |
54879.16 |
沧州 |
车站 |
36549.65 |
||
邢台 |
车站 |
18220.13 |
||
小计 |
109648.94 |
|||
合计 |
1928533.64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7本项目各标段设有最高投标限价要求,投标人在取费基值上填报统一折扣,各标段最高折扣限价为100%,投标人报价超过对应标段最高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取费基值依据为《关于印发大型项目勘察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国铁塔[2016]139号)、《关于印发<中国铁塔高铁地铁项目设计监理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18]93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6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勘察资质:
标段一适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标段二适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
标段一适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标段二适用: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铁道行业甲(I)级资质或工程设计铁道行业(通信信号)专业甲级资质。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1.7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框架协议下订单时间或甲方有效证明中载明的实施时间为准)至少具备一份在中国境内签订的铁路公网覆盖类设计项目业绩。
2.1.8本项目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岗位 |
人员数量 |
人员要求 |
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
1人 |
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中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至少具备1个铁路公网覆盖类设计项目的主要管理经验(在其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三者满足其一即可)。 |
注:(1)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毕业证书扫描件(提供多个毕业证书按最高学历为准)、项目管理经验扫描件、2025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2)本项目仅需投入1名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如投入多名的按投标文件中最前面1名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各标段间可以复用(不可与各标段拟派团队人员复用)。
(3)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4)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金额页(如有)、合同内容页、大签页)扫描件,且须体现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作为管理人员的姓名,若合同中不体现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姓名则需提供加盖甲方公章(或合同章或采购部门章或使用部门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要求。
2.1.9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以下团队人员:
标段一适用: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人员要求 |
1 |
无线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2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2 |
电源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3 |
传输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2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4 |
土建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标段二适用:
序号 |
岗位 |
人员数量 |
人员要求 |
1 |
无线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2 |
电源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3 |
传输专业勘察设计人员 |
1人 |
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通信工程相关专业) |
注:(1)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2025年3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证明上必须有社保机构章且体现缴纳方为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
(2)拟派团队人员各标段间可以复用(不可与各标段项目负责人复用),所有拟派团队人员不得兼职其他岗位,否则涉及人员视为无效人员。
(3)通信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电话交换、移动通信、卫星通信、数据通信、光纤通信、计算机通信、计算机、电子信息、软件、电子工程、信息工程、网络工程、自动化、信号、计算机应用、数据及多媒体、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等专业。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全国/河北省/投标标段涉及地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入【勘察设计】“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河北省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1)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范》,因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而被判定为禁止合作情形,且处于禁止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1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到事故责任认定报告出具期间,禁止涉事投标人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属地市)对应品类新项目的采购活动。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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