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ACGZB2025-009
项目名称:江北高级中学教共体(江北街道九年制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94,136.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教共体(江北街道九年制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4,136.9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4,136.9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食品加工设备 | 294136.9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4,136.9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教共体(江北街道九年制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依据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文件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江北高级中学教共体(江北街道九年制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 ”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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