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2025年恒源公司车辆维修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2-CG-250922153、SXZB-2508248111JNF2481/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城区
一、采购条件
本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2025年恒源公司车辆维修(采购项目编号:JNC252-CG-250922153、SXZB-2508248111JNF2481/01),已由阳煤销字(2025)54 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阳泉煤销恒源经贸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对恒源公司所有车辆维修、保养、紧急救援等服务
2.2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1年或结算费用达到45万元合同自动终止。
2.3 服务地点:山西省阳泉市
2.4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车辆维修厂家按照国家汽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对车辆进行维修,确保质量。车辆维修厂家维修的车辆在国家维修行业规定的质保期限内出现质量问题,由厂家予以免费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因维修质量问题返修的,其返修的作业项目,从返修竣工后,由项目单位验收取车的当日起重新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车辆维修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9-24 17:30至2025-09-28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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