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城市管理局汝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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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汝政采购-2025-09-6 | |||||||||||
2、项目名称:汝南县城市管理局汝南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71,828,143.90元 | |||||||||||
最高限价:71828143.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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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 |||||||||||
6、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采购人需求,能够从事与环卫相关的服务(原件的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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