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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南宫山镇2025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南宫山镇2025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农经[2025]2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岚皋县南宫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南宫山镇龙安村、天池村、展望村、花里村、西河村、双岭村;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护地堤1711.92米,新修灌溉管渠3899.38米,新建加固排洪渠(沟)1219.29米,新建排水沟1969.99米,堰渠维修1745.78米,展望村、天池村新建取水低堰2座,新建100方蓄水池1座,饮用水过滤池修复1处,铺设DN50饮水管道50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58556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岚皋县南宫山镇2025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标段编号:E6109003546kfbyepcpm001;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岚皋县南宫山镇2025年重点工程配套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近三年所建工程无质量事故。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企业均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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