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隆黄铁路纳溪站下穿通道及其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商混询价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5-579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隆黄铁路纳溪站下穿通道及其连接线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因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09月27日下午17点3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需求日期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20 |
国标 |
立方米 |
300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 |
国标 |
立方米 |
150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水下 |
国标 |
立方米 |
950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4 |
商品混凝土 |
C35水下 |
国标 |
立方米 |
226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5 |
商品混凝土 |
C40(防水P8) |
国标 |
立方米 |
2554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细石 |
国标 |
立方米 |
50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7 |
商品混凝土 |
C20喷 |
国标 |
立方米 |
35 |
泸州市纳溪站 |
2025年9月 |
|
合计 |
4265 |
二、项目简介:
本项目位于泸州市纳溪区安富街道,为新建通道,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双向2车道。线路全长1.178公里,其中530米为下穿通道,起于K0+040,止于K0+570,采用明挖法施工,基坑开挖深度5-11米,节段组成为40m(路基挡墙段)+30m(I型船槽)+4*30m(II型船槽)+3*30m(非涉铁段框架)+121(涉铁段框架,铁路施工已预留)+(2*30+32)m(II型船槽)+12m(非涉铁段框架)+25m(II型船槽),通道净宽9米,两侧各设置0.75米检修道。剩余648m为路基段,路基宽度10.5米。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全指标的型式检测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结算发票)。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如有)、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3.本次招标投标报价采取固定单价投标。
3.1材料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3.2合同单价如遇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下跌时,双方根据“谈判降价”原则对不含税单价进行下调,税金随之调整。
3.3本次要求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商品混凝土数量以乙方出厂地磅计量,乙方在商品混凝土出厂前,应通知甲方派专人到乙方商品混凝土站逐车监磅并签字确认数量,按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每车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验收,甲方可不定期随机过磅复核(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0%),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在两次复磅之间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双方磅单最小值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3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货款暂时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该批物资验收合格6个月后无息返还,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6.2货款支付过程中,如我方付款不到位或延迟,自最后一笔货款支付之日起1年内不追究我方的违约责任;如超过1年未支付,逾期利息自未支付货款的第13个月开始起算,利率为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逾期利息不超过欠款总额3%。
6.3支付方式:
☑银行转账(70%)
☑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票据(30%),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6】个月票据,在此合同价格基础上甲方不另外支付承兑贴息费用。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票据、供应链票据、其他数字化信用凭证。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技术指标:
9.1满足国家,建设部,及泸州市的有关工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监理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不限于下列规范标准)。
①《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②《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2019)
③《普通混凝土拌和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2016)
④《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 50107—2010)
⑤《预拌混凝土》(GB/T 14902—2012)
9.2技术规格及指标:
普通混凝土的原材料要求
①所有材料必须符合第一条款中相应的规范、规定、标准要求。所有材料碱含量不得超标。
②水泥:本工程采用强度等级为42.5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所选水泥应具有质量证明书(水泥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进场复试报告),并得到需方及监理工程师的认可,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23)。
③粗细骨料:使用前需进行取样复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
④水:拌制混凝土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它水源时,水质应符合《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2006)。
⑤外加剂:混凝土外加剂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产品性能和使用说明书并检验外加剂均质性及与水泥的适应性,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2008)。
⑥掺合料:应具有质量证明书,进场后必须按规定取样复试且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定义、命名、术语》(GB/T 8075—2017)。
⑦水泥中铝酸三钙的含量不宜超过8%;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粗细集料宜采用质地坚硬,级配良好、粒径合格、吸水率低、颗粒洁净、有害杂质含量少、无碱活性的粗、细集料,基本技术指标满足现行的标准或规范。粉煤灰宜采用F类I级或II级,粉煤灰的烧失量不宜大于8%,需水量比不宜大于105%;混凝土用水应清洁,不应采用污水或PH值小于5的酸性水。
10.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有权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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