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公司高坝洲自备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自主可控研究及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5110013078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清江公司高坝洲自备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自主可控研究及应用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湖北清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高坝洲自备电站系清江高坝洲电厂保安自备电站,电站装机规模为2×3MW,2000年1月15日投产运行。高坝洲自备电站共设2套LCU,每台机组一套,各现地控制单元对所监控的电站设备和生产过程进行完善的监控,相对独立于电站级,独立完成其监控任务。机组现地控制单元监控范围包括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等。由于高坝洲自备电站未设公用现地控制单元,公用监控范围开关设备、变压器及公用设备(包括厂房内辅助设备、厂用变压器、0.4kV配电装置、直流系统)等均由机组现地控制单元完成,其中蝶阀控制柜与机组LCU柜采用以太网通信。
2.2招标范围
高坝洲自备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自主可控改造,主要内容包括:
(1)成套自主可控的计算机监控系统以及机组辅助设备控制系统设备研究、设计选型、供货、安装(含旧设备拆除)、调试(含集控与其他电站通讯调试);
(2)申报发明专利2项、登记软件著作权1项、向核心期刊投递论文1篇并获得录用通知。
2.3交货期及服务期
(1)到货期:计划2026年2月1日前完成交货,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2)安装工期:计划2026年3月1日至10月15日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3)知识产权服务期:2027年10月15日,完成专利申报、软著登记、论文录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水电站国产自主可控计算机监控系统供货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须至少包含合同名称、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反映单机容量值的关键页、包含服务器CPU或PLC设备品牌的供货清单和其它上述业绩要求的特征信息);
(3)人员要求:/;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财务要求:2023年、2024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24日10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文件获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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