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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HJFFJSZ2025090009001扬州市垃圾分拣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扬州市垃圾分拣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垃圾分拣中心工程已由扬州市邗江区数据局 扬邗数据综审〔2025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邗智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扬州市垃圾分拣中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8053平方米

2.1.3咨询合同估算价: 142.55万元 

2.1.4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要求:施工工期27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① 项目策划:环评(报告表);

②工程监理:建设前期、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及项目管理(含设计管理)增值服务);

③造价咨询:跟踪审计;

④其他工程咨询服务:材料检测(含空气及热工性能检测)、桩基检测、水土保持(报告表)、沉降观测、能效测评、多测合一、消防检测、消防查验、防雷检测、市政管道竣工测绘及检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的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造价师(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兼任各分项专业负责人;

(4)项目监理组、项目管理组人员不得同时兼任。

监理组负责人(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且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项目咨询机构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为全过程咨询招标,招标范围涵盖本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工程,本次招标对监理组的人员要求为: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人数:2人。

专业监理工程1业要求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设备安装工程或机电安装或土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等相近或相关专业。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人数2;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它要求:

3.6.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内任意一个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资格预审截止日不足 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视为原件;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6.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3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增加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措施。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

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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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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