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蓬莱区2025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14000202502000138
项目名称:烟台市蓬莱区2025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96.178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烟台市蓬莱区2025年度粮油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小麦),共划分为1个包。
交付期:药剂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日历天内供货;社会化服务根据招标人要求随时进行作业(投标人可提供更快的交付期)。质保期:每批次所供应货物药效的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①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1】7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文)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要求所有货物的制造商均为中小微型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本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所提供的货物是否符合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的规定,如实申报中小微型企业。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微企业制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所投农药及拌种剂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并同时提供农药标准及农药登记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除须具备前述资格外,须同时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②供应商须提供所投有机肥料的《肥料登记证》;小麦专用肥、水溶肥的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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